一根头发牵出假冒名牌安全套产销链
19.03.2015 10:31
本文来源: 法院
临海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其余3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3年,缓刑1年6个月到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到20万元不等。
2013年5月,临海的马先生网购了一款杜蕾斯品牌安全套,收货后,他发现这“名牌”安全套里竟有一根头发丝。再认真观察,这安全套不仅做工粗劣,而且还有股刺鼻的气味。马先生觉得买到了假货,便向临海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此案后被移送到公安部门。
经过警方侦查,一家专门生产假冒安全套的地下黑作坊开始浮出水面,同时也牵出数家销售假货的网店。
警方分别在临海大洋街道三峰路和江南大道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和彭某,当场在两个窝点缴获了半成品安全套130多万个、硅油7.5吨、成品安全套890多万个。
一审中,在被告人席上的共有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朱某夫妇、彭某和李某。
朱某是临海人,2009年曾开网店售卖安全套等成人用品。他采取真假混卖的方式赚了一笔钱,之后他的姐夫彭某也加入进来。2011年底,彭某发现安全套的制造过程并不复杂,干脆自产自销。
彭某等4人在自行生产的裸套上抹一些硅油,装进批发来的假冒名牌安全套包装袋里,然后用塑封机封好,一枚“名牌”安全套就出炉了。小作坊一天能产2.3万个假安全套,成本每个1.8元(后涨到2.2元),它们通过网上销售流入市场。
据检察机关指控,截至2013年10月,彭某夫妇共计生产假冒安全套1500余箱,销售金额达140余万元,非法获利近20万元。朱某和李某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销售,金额达到27万和20余万元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等3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在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朱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4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本文来源: 法院
19.03.2015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