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我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及第一阶段实施方案

30.11.2016  16:08

      2016年11月28日,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及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方案明确了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效应和改革支撑能力5个方面具体改革任务;第一阶段(到2017年底)实施方案提出了36项重点任务、18项重要试点和13项政策意见,形成了“1+3”改革试点推进体系。省委书记夏宝龙、代省长车俊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省局主动有为,积极争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希望省局继续努力,狠抓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转型、社会发展、政府治理的重要作用,为我省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打造重要的战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