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院以标准化推动我省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

06.11.2017  17:41

      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是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操作、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透明度和效率的重要措施,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和群众增强改革获得感的重要途径。按照国务院“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的要求,浙江省质监局、省发改委(省审改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深化《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精神,依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在省标准化院强有力技术支撑下,积极在我省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创建。今年以来,工作进展如下:
      统一事项编码规则。为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编码唯一性,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研制涵盖基本码、实施机关代码、事权代码、行政区划代码的27位事项编码规则,编制、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有效增强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建设,便于数据统计、分析和应用,满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实现全国事项编码统一提供参考依据。
      规范事项服务指南。依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编制、印发《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至2017年9月,浙江省42个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省级厅局,依照《规范》完成涵盖21项要素、4项附录的格式统一、内容完整的791项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率先于全国其他省份实现省级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全覆盖。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2017年5月,经组织专家论证,编制、印发《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检查规范(通用本)》。为浙江省内42个省级厅局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编制工作提供标准依据,推进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可预期、可操作、可考核、可监督。
      下一步,省标准化院将围绕浙江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在省质监局、省发改委(审改办)的领导下,遵循“优化前置、优化材料、优化环节”原则,开展省级厅局服务指南“三优化”;指导全省各级审批事项标准化“八统一”梳理工作;研制行政许可标准化创建量化考核标准,在浙江省范围内开展标准化创建评价,以标准化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引领“最多跑一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