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将档案工作再次列入全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综合考核

27.10.2017  21:27
近日,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柯城区2017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委发〔2017〕15号),将签订的责任书完成情况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园区管理委员会、市驻区分支机构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倒扣分中“责任书完成情况”一栏。《考核办法》规定:“与区委区政府签订责任书未完成的予以扣分,每项限扣3分。”由于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区档案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园区管理委员会、市驻区分支机构正式签订了《衢州市柯城区2017年档案管理、地方志和党史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这就意味着自2013年以来,柯城区再次将档案工作列入全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区档案局则及时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区档案管理、党史、地方志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柯档〔2017〕13号)对考核进行了细化,此举对全面提升柯城区档案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衢州市柯城区档案局  应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