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查案两千件 浙江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打出雷霆声威
一月查案两千件
浙江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打出雷霆声威
发表时间:2016年6月15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7版
◆本报记者晏利扬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省环保厅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4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百日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00起,取缔关停企业831家,移送公安案件178件,行政拘留58人,刑事拘留82人。立案数和移送公安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了136%和85%。
政府牵头,部门联合,上下联动
拉网式大排查月查点位2.6万个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浙江省各级环保部门紧密围绕省委“两美浙江”重大决策部署和“五水共治”重大举措,始终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仅去年,浙江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513起,处罚款4.63亿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479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66起,力度为全国之最。
为确保“五水共治”取得“3年解决突出问题,明显见效”任务最后一年的决胜,也为即将到来的G20杭州峰会创造美好环境,浙江省政府于4月25日召开了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浙江省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突出整治重点;二是要强化执法高压,强化现场处置,强化社会监督,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三是要确保常态长效,抓紧摸清污染源底数,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机制;四是明确落实属地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立即部署开展相关检查工作。此次活动主要检查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中的薄弱环节,各地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和“五水共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矿山开采、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重点污染点源、行业、区域进行排查。省级行动成立6个督查组和暗访组,由省治水办、省环保厅、省建设厅和省农业厅分管领导带队,原则上采取“三不”、“三直”的工作方式,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不定期暗访。各督查组还被要求在受检地市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一周一反馈检查情况,督查暗访覆盖所有县(市、区),必要时邀请媒体及时介入。
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迅速行动,并联合公安、建设、农业等部门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截至5月27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6.78万人(次),检查工业园区(集聚区)522个,检查点位25919个,其中畜禽养殖场(户)5541家,化工医药企业1143家,混凝土加工企业510家,污水处理厂(站)351家,矿产企业341家,玻璃制造企业88家。
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央企、上市企业违法行为一个都不放过
仗着央企身份,又承建着地方重点工程,便肆意污染破坏环境,被县级相关部门的查处、约谈无动于衷,屡罚屡犯,拒不整改。日前,中交集团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杭黄铁路站前Ⅴ标一分部因搅拌站沉淀池内有超标废水溢流至外环境,泥浆水随意处置,造成周边部分植被破坏,再次在浙江省环保厅会同桐庐县环保局联合检查中被查处。
针对这家单位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桐庐县环保局已立案调查,省环保厅将其列入2016年浙江省第六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榜首”通报曝光。
4月以来,浙江省环保厅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浙江环保”官方微信发布等方式,已分6批公开曝光了65个涉及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混凝土加工、矿产加工、电镀等行业的排污单位通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方式违法排污的典型案件,其中不乏像中交集团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这样的央企和大的上市企业,对环境违法者给予极大震慑。
浙江省环保厅还下发通知,建立环境执法情况 “一周一通报”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一周一曝光”制度,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在行动期间,每周上报执法情况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省环保厅也将定期通报相关情况。
省级部门成立的6个行动组,对各地督查和暗访毫不留情,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日前,由省环保厅副厅长卢春中率队的督查组奔赴台州、温州开展现场督查。针对台州地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的氨氮、总磷超标排放问题,督查组要求相关污水处理厂立即减少进水量,抓紧整改,提高污水处置效率。同时,要求当地政府通过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出一批经济效益低,总磷、氨氮排放量高的企业停产限产,以降低企业污水处置负荷,实现达标排放。
行动期间,省环保厅还组织开展了20余组(次)的暗查,以媒体曝光环境问题、工业园区和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基本覆盖了全省11个地市。
全省各级各部门部门也迅速行动。衢州市副市长汤飞帆亲自带队,市府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智慧环保联合执法队开展夜查行动,对衢州企业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绍兴则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温州、杭州、金华3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一直位列全省前三;宁波、嘉兴、舟山等市强化了市级督查工作;各地纷纷通过省级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公开发布了行动进展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全方位形成舆论高压。
严查、严罚,更要严肃问责
明确落实属地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杜绝“一罚了之”、“执法失明”的现象,从根本上解决对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处罚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浙江拟强化环境执法后督查。
“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后督查的意见》,结合本次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不光是对通报的案件进行后督查,而是要全面做好本辖区违法排污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的执法后督查工作。”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总队长李全胜表示,下一步,浙江将严格落实加强环境执法措施,建立省环保厅领导环境监管分片联系工作机制,明确处室责任,切实加大各地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督办力度。
同时,省环保厅将认真梳理总结全省各地行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向全社会通报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和查处整改情况,争取社会公众广泛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除了对环境违法犯罪者严厉打击,对环境违法案件的问责也更加严厉。
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溪西养殖小区因违法排放生猪养殖污水而被群众举报。而此事去年就有群众举报反映,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曾于去年8月召开协调会,但至今赔偿及污染整改仍未得到落实。此事,被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曝光后,引起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的高度关注并专程赴衢州调研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
因监管处置不力,衢州市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衢江区副区长诫勉谈话;衢江区高家镇党委书记和原镇长(现任衢江区岭洋乡党委书记)被免职,分管副镇长被免职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和市环保局衢江分局局长被行政记大过;区畜牧兽医局产业科干部、另一名副镇长和镇干部被行政记过;上溪村党支部书记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对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严肃问责,此前已在舟山市岱山县、宁波奉化市、湖州南浔区等地均有发生。“我们将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对相关责任部门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移交属地党委政府处理。同时,开展环保督政工作,加大挂牌督办、行政约谈、区域限批、公开通报力度,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李全胜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