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找人去查开房记录 离婚时能作为证据吗?

21.09.2015  10:10

私下找人去查开房记录违法吗?

离婚时能作为证据吗?

昨天有微友发微信向“律师来了”咨询: 我亲戚要离婚,两人结婚多年感情很淡了,后来他老婆私下去查了他的身份证开房记录,发现他每个月有多次开房记录。

现在他们准备离婚,但是因为财产分配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如果诉讼离婚,我亲戚得到财产多的可能性大吗?诉讼离婚的话,到时候他老婆私下找人查的开房记录等信息能作为证据吗?不是说个人不能去查开房记录吗?查到应该也不能算数吧。

王楠:上海圣瑞敕(杭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杭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答:首先,对于财产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在实践中,以平均分配为原则。所以你亲戚是可以拿到财产的。

当然,如果他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其次,对于你亲戚可能有婚外情的行为是不是要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我国法律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婚姻法》对于无过错方的保护是给予无过错方离婚时请求赔偿的权利。但是,只有在四种情况下才可以请求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同居指长期稳定的同居,从本案的咨询者简单描述来看,初步判断本案中开房记录还没有达到证明长期稳定同居的证明效力,当然具体情况还要看真实证据来判断。

再次,开房记录的证据效力,最基本得有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开房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非经合法程序和途径无法取得,如果在法庭上你亲戚的老婆不能证明其取得证据的合法性,该证据将被排除。

另外,如果通过不正当途径查开房记录,那么不光证据来源不合法。因为只有公安内部有权限的人才能拿到开房记录,这属于个人隐私,一经检举,公安涉及人员将被追责。如果造成了不利后果(如把开房记录上网公开等),属于侵犯隐私权,对方可以告其侵权。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搜集证据。她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该证据。

最后律师要说的是,你亲戚的老婆面对老公出轨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虽然其做法欠妥,但也情有可原,建议找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或者心理咨询师咨询,治疗心理创伤。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编辑: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