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查处两起村(社区)组织换届拉票贿选案

30.07.2020  11:04

  中新网浙江新闻7月29日电(记者项菁)当前,浙江省村(社区)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正在举行。据绍兴市纪委、监委29日消息,该市近日查处两起村(社区)组织换届拉票贿选案。

  嵊州市高新园区(三界镇)是浙江省级村(社区)组织换届试点镇。7月25日接群众举报,三界镇大龚村党员龚琴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存在拉票贿选行为。

  经查实,龚某琴用手机微信向所在村一位党员转账400元,其丈夫龚某林也用同样的方式向另外两名党员分别转账200元、180元,并要求上述三位党员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投票选龚某琴为该村党总支委员。

  7月26日,三界镇纪委对龚某琴、龚某林党纪立案审查,并取消龚某琴党总支委员候选人资格。同日,三界镇对龚某琴、龚某林两人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诸暨市姚江镇。7月23日接群众举报,该镇墨城坞村党员寿某炬、寿某锋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存在拉票贿选行为。

  经查实,7月中旬,该村村民寿某友(系寿某炬伯父)到同村党员家中送礼,要求推荐寿某炬为村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寿某友离开后,寿某锋也来到这位党员家中,送上一共装有1000元现金的2个信封,并提出在推荐村党总支委员候选人时推荐寿某炬和寿某锋等人。

  7月19日,墨城坞村召开党员大会推荐村党总支委员候选人,该党员按照寿某锋的意图推选了寿某锋和寿某炬。最终,姚江镇对两人作出取消村党总支委员候选人资格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