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以“四查”为基础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缙云县始终把督促各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近日,缙云县采取查台账、看现场、交流意见等方式,开展了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活动,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一是查责任制落实。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要求党委(党组)、政府班子成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发展和职业病防治等内容,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履职情况要有记录;建立、健全并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二是查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要求摸清本辖区内、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建立基础数据台帐;按网格化要求,把安全生产管理覆盖到村(居)和基层单位,明确网格责任人;建立网格责任人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履职情况要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等。
三是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和隐患报告等工作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月度报表;研究部署本区域、本行业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融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运行为基本条件,动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定工作;修订、完善本单位、本行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构建安全文化宣传网络,研究部署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是查监督检查档案。 要求对监督检查的文书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定期归档,统一监督检查档案的式样、内容、封面、目录,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有整改,整改有复查,需立案查处的要有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