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04.05.2015  12:41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月29日,丽水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该市林业局领导项旭平、林建春,各县(市、区)林业局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局)纪检组长(或纪检分管领导)、监察室主任,该市林业局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项旭平强调, 根据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全市林业系统要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使各项制度更加具体化,落到实处。一是思想要有新认识。要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全面履行好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为林业“优化生态改善民生”提供政治保证;要深化对作风建设的认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要深化对生态责任的认识,进一步明晰林业在生态保护中的基础作用,守住生态责任底线。二是落实要有新要求。要守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要做到“群处守住嘴、独处守住心,修己以清心为要,涉世以谨言为先”;要讲规矩,做到讲服从、讲团结、讲担当;要强监督,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涉林职务犯罪、森林资源保护的监督,保持有形的监督和无形的压力。三是工作要有新提升。要强队伍建设,抓好纪检监察、业务干部和工程领域的队伍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每一位林业干部身上,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要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强依法治林,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林业建设,在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清单管理、抓好阳光工程等方面下工夫,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林建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过去的一年,全市林业系统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改作风、抓纪律、强监督”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突出纪检监察主业主责,研究部署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局党组书记项旭平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等推进班子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到位。二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一系列廉政规定,纠“四风”、破“两局”,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班子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认真做好服务基层公开承诺事项。配合党组精心组织和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工作纪律检查,做好批评教育和约谈。三是推动阳光工程实施,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推进项目建设“阳光招标”、林木采伐“阳光审批”、补偿资金“阳光发放”,并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研,做好查原因、找对策、提建议,并畅通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加强线索管理。四是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部队伍廉洁意识。针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全体党员三个层面,针对性做好廉政宣传和教育,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五是加强制度建设,扎紧扎密扎实制度笼子。通过科学的、积极的建立和完善党内制度和政务管理制度,降低“风险”、推进“勤政”、促进“发展”,并狠抓厉行节约制度和基层服务制度的落实取得成效。针对下阶段工作,林建春要求:要坚持从严治党、依规管党、依法治林,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建设保驾护航。重点做好“五个强化”:即强化守纪讲规,把严明纪律放在首位;强化责任追究,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强化作风建设,把廉洁从政执行到位;强化综合防范,把惩治腐败进行到底;强化教育监管,把廉政风险化整为零。

  部分县(市、区)林业局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局)共5家单位作交流发言;会议还组织集体观看了廉政微电影。(丽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