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扶贫 用“绿色”惠民生

22.09.2017  15:04

持续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建设美丽乡村;大力实施、积极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积极争取扩大公益林补偿面积,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示范引领带动林业产业发展,促进贫困人口增收;结合实际,吸纳聘用贫困人口从事护林工作……2016年,包头市从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出发,大力开展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

资金支持促进生态改善

我市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扶贫工作具体举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6年市林业局共争取林业惠民资金1.81亿元,为历年最高,其中,天保工程财政补助资金3198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资金316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23万元,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9150万元,目前,各项惠民资金均已通过“财政直通车”发放到农民手中,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得到帮扶,让农民感受到林业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扶贫任务。

2016年,我市累计争取、实施各类林业重点工程58.1万亩。为实现林业精准扶贫,天保、退耕、沙源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中约15万亩以上落实在全市贫困地区,覆盖107个村,落实资金3684万元。特别是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实施村屯和道路绿化,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

退耕还林区农牧民收入提高

2016年,我市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2万亩,其中10.6万亩落实在固阳县贫困乡镇不适宜农耕的地区,覆盖10个自治区贫困村和14个市级贫困村,共计2746户、9611人。该工程每亩补助资金1500元,为固阳县五年落实补助资金1.6亿元,直接提高了退耕还林区农牧民收入。

我市有57个贫困村分布着享受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补偿面积达53.9万亩,2016年共落实补偿资金795万元。同时提高集体和个人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原来每亩9.75元增加到现在的每亩14.75元,每年为贫困人口增加补偿资金270万元。

为促进特色经济林建设,也为了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高农牧民收入,市林业局专门研究制定了《包头市经济林(庭院经济)建设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印发执行,从政策、科技、服务、资金等方面对经济林发展给予全面支持,特别是对新增果品经济林,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1000元的苗木费补贴。在政策文件的鼓励下,2016年全市新增果品经济林2.04万亩,享受补贴资金2040万元,为全市贫困地区发展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等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增加贫困地区人口收入,市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结合我市林业工程管护实际需求,共聘用716名林业管护人员,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60万元用于发放管护人员工资。

2017年,市林业局将围绕“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力推动贫困地区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贫困地区人口就业、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林业脱贫项目支持”四个工作目标,着力把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把生态优势转化为脱贫致富优势,实现绿色惠民。

江山市多举措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阳光透明
  江山市2017年度共应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3502.林业厅
磐安县全面完成2017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近日,磐安县财政局、林业局通过农商银行向全县290多个村、2个国有林场、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计3.林业厅
三门县全面完成2017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
        根据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精神,近日,三门县全面完成2017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三门县生态公益林总面积36万亩,此次共下拨补偿资金941.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