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中国银监会在丽水召开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调研座谈会

18.10.2016  11:33

  10月14日,由国家林业局、中国银监会在丽水联合召开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调研座谈会。北京林业大学,农发行、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省林业厅,浙江、福建、云南省银监局,丽水市银监分局及有关金融机构,丽水市、龙泉市林业局等单位近40人参加会议。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王俊中、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张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丽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廖永平在会上分别致辞。

  这次会议主题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宣传推广成功经验,探讨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会上,福建省、江西省、广西省林业厅和丽水市林业局、丽水市银监分局等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会议组织了专题讨论,针对下一步如何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与会代表围绕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推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搭建林银企对接平台三个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丽水市林业局负责人介绍了丽水市近十年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丽水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市、典型的南方集体林区。2006年,丽水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探索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针对阻碍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着眼“盘活”和“变现”两大重点,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取得了以林权抵押贷款为典型代表的系列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丽水特色的林改新路子。丽水林改可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围绕“资本进山”创新林权抵押贷款,围绕“风险防控”创新森林保险,围绕“数字管理”创新林业信息化平台,围绕“服务林农”创新林业管理机构。2011年国家林业局张建龙局长在丽水调研林改时,对丽水林改给予了高度评价。在第二阶段,着力推进林地规模流转和贷款增量扩面,围绕“两权分离”创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围绕“盘活资产”创新公益林补偿金收益权质押贷款,围绕“拓展担保”创新农村林业担保体系。丽水市十年林权制度改革取得很大成效:从机制上看,成功破解了“资源变现”和“林业融资”两大难题,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转变;从数量上看,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64.2亿元、贷款余额50.87亿元,惠及林农16.22万户,9年来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总量一直占全省一半以上份额、居全国各地级市第一;从信贷上看,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持续控制在0.2%以下,仅为全市不良贷款率的十分之一,已成为新兴的优质的金融产品,全市16家银行有12家参与林权抵押贷款;从作用上看,林权抵押贷款成为了山区林农创业和增收的“推进器”,激发了林农投资发展林业的热情,取得了林业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双赢”。与2008年相比,全市森林蓄积量净增了2100万立方米,增长了40%;林业行业总产值增加了260亿元,增长了265%;农村居民人均林业纯收入增加了3043元,增长了260%。2012年,丽水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国家林业局2016年3月将丽水全市域列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

                    为抓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丽水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以“三个一”加快推进步伐:一是制订一个政策,丽水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化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美丽林相建设的意见》;二是进行一次部署,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对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状;三是实施一项工程,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丽水市美丽林相建设总体规划(2016—2035)》,计划投资163亿元,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00万亩美丽林相。(丽水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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