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召开2015年第六次厅长办公会议
8月20日,林云举主持召开省林业厅2015年第六次厅长办公会议。会议听取了建立“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整改落实厅领导分片包干督导制、全省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年度出数、《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修改、厅本级2016年预算“一上”编制等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
关于建立“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问题整改落实厅领导分片包干督导制,会议认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科学部署和有力领导下,全省在城乡统筹和生态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为进一步巩固成果,省政协针对行动存在问题开展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并梳理出8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公路干线绿化缺失问题的整改由省林业厅牵头负责。建立厅领导分片包干督导制便于加强对问题整治的指导、监督和落实,十分必要。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点为线索,加大对重点路线、区域的整治力度,以点带面向前推进。在树种选择上,既要因地制宜,也要通盘考虑,尽量做到补充的树种与周边环境相适宜、相协调。
关于全省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年度出数工作,会议认为,省委、省政府将“森林质量评价”列入《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了对林业的高度重视和林业地位的提高。做好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省、市、县森林资源年度出数的联动监测体系,对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省森林资源监测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具备建立该监测体系的技术、专家等条件。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做好顶层设计,大胆设想、严谨论证,注重提高监测方法的智能化和可操作性,做到监测数据及时有效,能够真实反映各地森林资源状况,体现工作实绩。二是加快培育资源监测中介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业务外包。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各县、市的森林监测工作经费争取列入地方预算。四是扩大监测指标内容,为今后的林业工作提供全方位数据支撑。
关于《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修改工作,会议认为,《办法》为公益林建设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在我省森林发挥生态效益,保障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基层的呼声,部分规定制约了我省林业发展,重新修改十分必要。会议要求,要继续坚持“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基本原则,注重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衔接统一,做好合法性审查,务必保证修改后的《办法》合法合理,切合实际。
关于厅本级2016年预算 “一上”编制,会议认为,厅本级“三公”经费在前两年已经大幅度减少的基础上,今年的预算又进一步压缩,充分体现省林业厅认真贯彻中央“三严三实”教育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决心。会议要求,2016年的经费预算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为明年的预算执行打好基础。
会议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并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立即在全省林业系统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尤其是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有密切联系的林区和生产企业要重点关注,进一步健全预警应急机制,防患于未然。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林业产业类重大重点项目评审办法》和《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筹备工作方案》。(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