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作出决定号召全省林业干部向优秀森林干警方鹏跃同志学习

27.11.2014  18:24

  11月27日,省林业厅作出《关于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向方鹏跃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广泛深入地开展向我省优秀森林干警方鹏跃同志学习的活动,进一步激发林业干部职工投身“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建设的热情。

  方鹏跃同志生前是淳安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2014年9月,他在带队执行维持秩序任务时,由于劳累过度引发心脏病,救治无效,于9月20日因公牺牲,终年48岁。长期以来,他一心扑在森林公安事业上,勤勉敬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敢于负责。长期带病坚持工作,加班加点查办森林案件,为保护森林资源尽心尽力、无怨无悔,把青春献给了森林公安事业,把一生献给了绿水青山,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他精通法制工作,是大队办案骨干,业务水平高,经他审核把关的林业行政和刑事案卷,连续多年在全省案件质量评比中获得第一名,他本人曾先后5次获省、市林业公安局(处)和县公安局嘉奖,2次被评为县林业局先进工作者,连续3年受到优秀公务员表彰,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方鹏跃同志牺牲后,省委书记夏宝龙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和平纷纷作出批示要求宣传好他的事迹,组织大家学习。为此,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已把他作为最美浙江人的重大典型进行宣传。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海忠作出批示,对他的牺牲表达深切哀悼,向家属表示亲切慰问。淳安县委作出决定,追认方鹏跃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

  方鹏跃同志是我省林业系统爱岗敬业、执法为民的典范,也是浙江林业人的骄傲。省林业厅决定要求,向方鹏跃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对党忠诚、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学习他执法为民、追求卓越的工作境界,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怀。要把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林业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励广大林业职工牢固树立建设生态文明的使命意识,在全省林业系统努力营造争做爱岗敬业模范的浓厚氛围,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创造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实现“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而努力奋斗!(省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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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千岛湖》2014年11月5日头版头条

《一腔热血铸警魂 长寄此身在青山

——追记淳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方鹏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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