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各地结合实际加大推进力度
今年1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作出明确部署。《意见》正式下发后,各地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湖南、黑龙江等省将“出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写入省政府2015年工作报告,广西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纳入自治区文改组的工作任务;湖北、甘肃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安徽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专门听取关于《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汇报,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各地把学习宣传《意见》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北京、山东、安徽、湖南等地行动快、动手早,迅速开展相关学习宣传工作,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年来,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的指导下,已有山东、浙江、湖北、四川、广西等25个省(区、市)建立了协调组,尚未成立协调组的也正在抓紧推进筹备工作。各地以协调机制为依托,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吉林省制定了起草《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并在协调组层面对贯彻落实《意见》工作进行了部署。江苏省召开协调组会议,就职责分工及《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作了安排。协调组的成立为《意见》的贯彻落实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精心谋划,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各地积极研究制定地方《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等文件,加强对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北京依据《意见》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并将于近日正式发布;山东省和天津市《实施意见》已经省(市)委、省(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拟出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行动计划》;安徽等地围绕《意见》提出的重要任务,积极推进本地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重庆将编制《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并推动出台《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条例》。
扎实推进,切实做好重点任务。《意见》下发后,山东、浙江、安徽、江西、山西、陕西等地积极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省级示范区建设,密切结合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法人治理结构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试点工作,组织专家队伍,完善制度设计,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高服务效能的做法和经验。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三项改革试点已被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浙江省重点突破改革项目”和省委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重点突破改革项目”。
据悉,今年下半年,文化部将协调有关部委组成联合督察组,深入各省(区、市)开展《意见》贯彻落实专项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各地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文件的重视程度、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以进一步推动《意见》提出的各项重要政策和举措落地生根,切实发挥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