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发出通知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阐述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保障措施。2月9日,文化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把《意见》的学习、贯彻纳入2015年工作日程,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策划,周密部署,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主题报告会、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在文化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集体培训,读通读透文件。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共同推进《意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氛围。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本省(区、市)贯彻落实《意见》的科学的、具体的、易行的措施和办法,力争在今年6月前,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群众需求、政府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抓紧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省级实施标准,各省(区、市)均应在今年8月前完成实施标准制定工作,市、县两级要在2015年底前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级标准的实施方案,并以县为基本单位启动实施。同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把编制“十三五”时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任务。各省(区、市)要在今年4月前,基本完成本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并依据《意见》精神,提出“十三五”时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通知》强调,要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年适当时候召开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集中研究解决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制定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编制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规划。各地要根据《意见》精神,深入分析本地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策划实施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规划和项目。另外,各省(区、市)文化行政部门要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和重大文化惠民项目融合发展等各项试点工作,加强指导,今年内要初步完成试点任务,并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通知》还就严格落实检查督导、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等工作提出要求。今年下半年,文化部将协调有关部委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各省(区、市)开展对《意见》落实的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各地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文件的重视程度、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