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成立补植复绿基地

16.05.2017  14:43

  日前,松阳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补植复绿基地正式在林村林场成立。

  该县建立补植复绿基地,用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责令修复而无法在原地修复的,可以要求修复义务人在该基地内补植,恢复绿地,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补偿工作机制由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出台,以环境资源损失为依据,包括清除污染的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合理费用,是对“执法+生态修复”办案模式的有效探索。(松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