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推进“四型场所”建设树良好形象

16.04.2015  19:02

松阳县民宗局努力推进学习型、规范型、文明型、和谐型“四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树立和展示宗教界的新形象。
一是建设“学习型”宗教活动场所。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为抓手,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指导各场所健全学习制度,开展学习活动,营造学习氛围,形成学习的常态机制。
二是建设“规范型”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各宗教特点,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探索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以及重大事故、事件的防范和报告制度。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加强教风建设,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良好形象。
三是建设“文明型”宗教活动场所。根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建设要求,引导宗教界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做好文明进香,踊跃参与植树活动,建设好美化、绿化、亮化的宗教活动场所,为建设“田园松阳”做贡献。
四是建设“和谐型”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弘扬宗教道德中与社会主义道德相契合的内容,教育信教群众要有责任,有担当,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乐于助人的好公民。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积极从事扶贫、助残、养老、义诊等公益慈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