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开出首张“绿色禁止令”

11.05.2018  19:51

  近日,松阳县对一起滥伐林木案的被告人潘某发出“绿色禁止令”,禁止他在缓刑期内从事与森林资源有关的经营活动。这是松阳县继续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后的又一种尝试。

  今年60岁的潘某是松阳竹源乡人,从事林业资源采伐工作。在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期间,潘某先后7次进行超限采伐以及在其他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地方进行采伐。经鉴定,潘某滥伐杉木蓄积97.8337立方米、松木蓄积35.9797立方米,滥伐杉木材积59.36.2立方米、松木材积21.5879立方米,造成林业资源损失4.4万余元。潘某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案发后,潘某家属代潘某补值杉树苗1800株、木禾苗1800株,并交纳了补植复绿基金5000元。(松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