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
10.03.2016 16:04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自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吉林省松原市工商局便着手研究解决“僵尸企业”问题。通过征求意见、召开专题座谈、深入调查研究,日前松原市工商局出台了《松原市工商局关于对多年未年检(年报)企业开展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计划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多年未年检(年报)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彻底清除“僵尸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健康纯净的土壤。
松原市工商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案指导科室,并由多个科室组成督察组,对此项工作定期检查督导。为保证“僵尸企业”信息无误,该局将专项清理对象定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登记为设立状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及其分支机构,将清理范围划定为这些企业未参加2012年度年检,未公示2013年度和2014年度报告,或是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找到,且通过留存的通信方式无法联系的。
为使清理有理有据,该局组织开展专项学习,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严格适用不同法律法规,明确不同的处罚办法,并主动与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取得支持配合,确保获取确凿证据。今年1月以来,松原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企业进行拉网式摸排,建立多年未年检(年报)企业台账,并注明理由。全局采取集中立案、集中吊销、集中公告送达的方式,适用不同法律的分别公告,集中录入信息公示系统的案件流程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核对后逐一立案,同时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调查取证,并固定企业未从事经营活动超过6个月的证据,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针对多年未年检(年报)企业不同情况和不同理由,进行处理。
为保证工作严密,后续可查,痕迹清晰,对于不宜作出吊销处罚决定的企业,将其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对在清理中发现的愿意继续开展经营的企业,松原市工商局灵活应对,及时销案,引导其按照要求年报,扶持其发展。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0.03.2016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