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闹市区挂出共享雨伞随即被“下架” 城管称其占用公共设施

24.06.2017  16:23

这几天,一些共享雨伞悄悄地在杭州街头出现了,主要位置是武林广场地铁站、杭州大厦、体育场路、延安路和庆春路海华酒店周边。前天中午,下城区城管局天水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清理了一批违规投放的共享雨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它们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

城管在整治共享雨伞。

共享伞悄悄挂上街头

随即被“下架

这些共享雨伞有统一的彩虹色伞面外观,伞柄挂在路边围栏上。伞上印着一个二维码,上面写着扫码用伞,二维码下面是一个密码锁。它和共享单车一样想用随时可以取走,合上伞柄就算完成归还。押金19元,租金每小时0.5元。

共享雨伞的出现方便了一些在雨里手足无措的市民朋友,但也让相关部门担忧——它会不会给这个城市的市容市貌带来困扰呢?

前天下午2点半,下城区城管局天水执法中队网格序化员俞立平大姐最早发现了共享雨伞。她像往常一样巡查到武林广场地铁E出口,发现原本空荡荡的围栏上,挂了一批雨伞。

当她巡查到杭州剧院、延安路移动公司门口和体育场路部分区域时,同样发现了这个情况,彩色的共享雨伞挂在围栏上尤其惹眼,她随即报告了中队。

下午3点左右,天水中队对此事提前介入管理,现场制止一名人员投放,并请来社区工作人员做旁证对地铁口周边共享雨伞进行集中清理整改。

此外,武林中队也在庆春路海华酒店周边发现了一批共享雨伞,中队第一时间对雨伞进行登记保存,全部下架处理,并联系相关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停止在公共区域投放。截至当天下午5点,共有800多把共享雨伞“下架”。

城管称其占用公共设施

将继续严格管理

下城区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时报记者,共享雨伞具有“租赁”属性并且以盈利为目的,其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

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且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接下去,下城区城管局将对近期的雨伞投放进行高度关注,禁止相关企业将雨伞在公共区域进行投放。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许伊雯 通讯员 张毅恒        编辑:余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