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试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作为一种为群众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该如何保障质量这一“生命线”?日前,杭州被司法部法援中心确定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国唯一试点城市。杭州探索利用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手段,建立“一案一评”机制,以进一步保护当事人利益。
构建法律援助评价机制是本次试点的核心。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董红民介绍,今后,该中心每个法律援助案件都将通过电子系统全程监控,办理结束后会立即得到一份评价报告,由办案机构、评估专家、当事人、援助机构等一同“打分”。其中,评估专家所占权重最高,达60%以上。该中心为此建立了一个有95名律师组成的专家库。
“如援助律师有援助案件被评为‘不合格’,将视情况两年以上不得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该中心案件监督检查科科长吴红民说。
实现“一案一评”关键在信息化。现行评价模式因调取纸质案卷不便等原因,只能选择抽查,每年比例在5%左右,作用发挥有限。“今后除规定要求基本审批内容需留纸质档案,其余档案都将实行电子化。”董红民说,该中心已基本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届时专家将不必在线下进行集中评估,只需前往就近任一法律援助中心即可完成线上评估。
援助律师资质水平是援助案件质量的重要保障。根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完善相关“准入标准”:报名担任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需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重大案件,援助中心将专门指派执业8年以上或从事法律行业10年以上的律师办理。
“一案一评”对当事人、对办案律师都大有裨益。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义凤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已6年,她表示,以前的评估报告只做年度共性分析,不分析个案。开展“一案一评”,援助律师可随时得到反馈,促进业务水平提高;而当事人参与到对法律援助的评价中,将建立起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互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