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依法对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人员作出处罚

25.09.2015  12:20
      针对近日杭州290路公交车因故障自燃事件中,网络出现的“司机及乘客共28人全部遇难”的谣言信息,杭州警方迅速跟进开展调查。9月18日至19日,杭州警方依法对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人员米某某(男,46岁)、张某某(男,23岁)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十日处罚。

  9月16日晚19时左右,杭州公交集团公司一辆290路公交车因故障在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马塍路口公交站发生自燃,事故中共9人受伤,伤势轻微。事发后,有微博ID为“-狼-”和“听古道今”的网民先后转评境外网站信息,称杭州290路公交车起火爆炸,车上司机和乘客共28人,全部遇难,无一生还。上述谣言的散布引发了公共舆论的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蓄意散布网络谣言行为,杭州警方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组织精干警力分赴广东、湖北两地,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下,成功查获了谣言散布者米某某、张某某。

  经审查,米某某、张某某均对散布谣言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杭州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分别对米某某、张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十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