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要建立“卖家”黑名单制度
就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问计于民
杭州的网络交易市场起步早、发展快,因此规矩的设定也走在全国前面。今年5月1日,国内首部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办法》,杭州昨天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要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规则,针对网络交易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等,目的仍是营造和谐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建设高效部门联动体系
征求意见稿中针对网络交易多环节、虚拟性、跨部门、跨区域的特征,将完善监管机制:建设高效部门联动体系,设立协同监管规则,组织联动执法,加大非法网站和网络非法交易的打击力度。对那种网络交易当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要组织专项行动和联合整治,行政指导、约谈和处罚。比如打击网络诈骗、网络传销、钓鱼网站、恶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利用网络交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整治网络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信用炒作、虚假宣传、售假欺诈、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
还要依托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杭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集主体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信用预警、信用惩戒等内容,建设网络交易经营者信用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可以提供主体资格、失信记录、处罚记录等信息查询;鼓励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对交易参与者开展信用管理,建立系列信用管理制度;加大政企信用信息交互和数据对接,促进政府监管、投诉数据与平台管理信息共享,实现政企信用评价联动,建立网络交易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探索线上线下信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功能。
要加大网络消费维权力度
在网络消费当中,维权是让不少消费者头疼的问题,差评似乎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可给出差评后,又要面临卖家的电话骚扰等。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加大网络消费维权力度和创新,建设移动消费投诉平台,实施消费警示和信用预警;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通过媒体曝光、抽查检验、专案突破等手段,对问题集中的网络消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并指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建立消费争议和解、调解制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促进自行和解;鼓励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设立消费保证金,提升网络消费满意度。
同时,利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特殊地位和优势,通过经营者信息审查和公示、审核和监控商品及服务信息、建立消费权益保障制度、推行先行赔付或履行连带赔偿责任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制定诚信协议和交易规则、完善制度与重大事项公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技术管控、数据备份、制定平台管理制度等,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和服务,保障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首席记者 丛杨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