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区开出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首张罚单
30.12.2014 12:1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前,杭州萧山区安监局在执法检查中,对进化镇一企业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萧山区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该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进化镇茅山闸的杭州萧山大兴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铸造车间和炼钢车间之间安装有一部自制的电动平板车,用于运送重型铸造件,但运行过程中很容易造成铸造件滚落伤人,存在较大危险因素。并且,该电动平板车上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新《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现场执法人员当场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处3万元的行政处罚。 新《安全生产法》自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特点之一就是加大了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新法中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比如,未按照规定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管理人员的、从业人员未进行教育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提供劳保用品的、安全设备不符合要求等,均可以直接处5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0.12.2014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