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分局强化错案责任追究机制
20.10.2016 00:3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流程,强化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对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相关负责人员,根据过错情节等因素,依法追究责任。
萧山分局明确,建立错案通报制度,对经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改判、撤销、确认违法且已发生法律效力和已造成事实后果的错案,或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或是在业务办理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处理错误的案件,要进行通报。相关责任人员取消当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资格;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萧山分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行政应诉制度,对在行政案件各个环节中相关业务科室、领导等的职责进行明确。
同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规范行政行为的内容及格式,强化行政行为证据意识,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尤其对集体土地房屋征迁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进行规定。
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正职和副职领导轮流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听证)制度,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转载自:中国国土资源报网)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10.2016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