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纪委提醒操办宴席"三不"原则:不敛财、不张扬、不沾公

30.05.2015  04:58

   浙江在线记者杭州5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编辑/马丽红) 娶媳嫁女,长辈庆寿、乔迁新居、生日寿诞……遇事操办宴席乃中国传统。然而八项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党员干部却栽在操办宴席上。

  今日,“廉洁杭州”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醒,遵循“宴席三不”原则,操办宴席可保不违规!

   原则一:不敛财

  邀请同事要慎重

  杭州市纪委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干部操办宴席,和普通人不一样,来捧场的确实有亲友、同学、故旧,但盯着领导手中的权力,借机来送礼送钱、通关系、铺路子的人也不少。

  如何做到“不敛财”?杭州市纪委提醒,关键是要控制好邀请参加宴席的人员。比如,本来不打算参加的或没打算“随大礼”的下属,可能会担心搞不好和领导的关系,不敢不来,来了不敢“礼轻”。因此,在邀请同事这件事上要慎之又慎。

  去年,杭州市纪委就通报了一个案例,桐庐县一位木检员借新房落成操办酒宴之机,收取多名工作对象礼金,当事人事后被责令退回礼金并受到严肃处理。

  原则二:不张扬

  坚持文明节俭

  杭州市纪委收集梳理了各地纪委通报的案例,“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主要有这些表现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大规模宴请;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按规定应禁止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婚(丧)事宜;因操办婚(丧)事宜扰民和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

  杭州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践中,对于婚宴大操大办的举报和办理,并没有机械规定超过多少桌算大操大办,主要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习俗,看是否坚持文明节俭,是否造成不良影响。

  据了解,前年临安一家国企的运维部经理王某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就因为“太张扬”。群众举报后,当事人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原则三:不沾公

  切勿假公济私

  杭州市纪委提醒大家“不沾公”,就是要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切勿假公济私。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切忌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公家的场地、公家的人等公共资源。

  “比如,违规使用单位的公车、邀请单位同事或下属利用工作时间协助操办、低价租用单位所属公有性质的酒店、借用单位场所等情形。”杭州市纪委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