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甲鱼塘里出“蝇贪” 涉事金额达百万
中新浙江网2月17日电(见习记者 孟露 通讯员 季轩)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东湖社区的5个村民小组长,一群普通村民。他们不是“官”,却在甲鱼塘的土地复耕工作中手握发包、验收等实际重权。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禁受不住利益诱惑,他们向施工方索要“管理费“、收受好处费,涉及资金高达百万元,最终集体站在了被告席上。
“我家里还有老母亲。”“希望从轻处罚。”这是事发后,余杭区南苑街道东湖社区涉案村民小组长忏悔的声音。
“苍蝇”虽小危害尤大
南苑街道饲养甲鱼已有多年历史,而东湖社区甲鱼塘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由于温室养殖需要烧煤、木屑加热,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2014年6月,南苑街道响应“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号召,启动了东湖社区甲鱼塘土地复耕工作,并交由各小组长具体操办,本案中的5名被告孙福兴、孙香荣、沈水根、王月明、郎田荣都是小组长,即此次工程的具体经办人。
由于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几个组长有权自主决定将项目发包给谁。而据了解,此次退耕工程量超过300万元,“奶酪”够大,“油水”够足,势必引得蝇鼠觊觎。
在这一过程中,小组长们利用手握的发包、现场监管和工程初验等权力,将贪婪之爪伸向了工程承包商。据统计,5名被告人以“管理费”和“青苗补偿费”的名义,主动向施工方张某索取财物,共计110.8万元,个人实得分别为人民币17至33万元不等,并为张某在工程承接、实施、初验过程中提供便利。
为了承接工程,施工方自然得求拜这几尊“大佛”,除了给小组长们每平方米相应的好处费,还有“劳务费”、“误工费”等“买路财”。有钱开道,这承包之路自然也要好走些,不仅工程顺利到手,后期验收也成了摆设,施工质量可想而知。
基层组织人员目无法纪 各级组织部门监管不力
在庭审中,面对自己拿到的好处费,孙福兴等人以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这个是给的工资!”“这个是交给我然后我再分发给村民的,不是给我一个人的。”甚至有人视其为劳务费、误工费,拿得理所应当、心安理得。
究其根本,就是这些小组长法律意识极度淡薄,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他们所协助执行的复耕工作是一项政府工程,却明目张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不管是工程发包还是收取好处费都是多人在场,毫不避讳,集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已构成犯罪,自当以受贿罪论处。
由于这些村民组长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行事作风又惯以乡间经验而论,对法律法规缺乏基本了解,并且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所以在利益面前很容易冲昏头脑,禁不住诱惑。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各级组织对此事毫不知情。
南苑街道盲目追求快速推进甲鱼塘拆除工程,并没有履行应有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导致财务制度不完善,审计缺位,工程建设不规范。最终致使政府工程被随意处置、财政资金被肆意瓜分。
无独有偶,同为南苑街道辖区内的长树社区也在甲鱼塘退耕工作中出现“蝇贪”。而这两起案件的暴露,和余杭区去年在全区326个村推行的“廉情预警”制度分不开。
据悉,接下来,南苑街道将在各层面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尤其针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岗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余杭区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金涛也表示,将开展廉政教育进村社,将廉洁教育推进到组一级。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蝇贪“虽小,却能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党员干部和人民之间的感情。前不久召开的杭州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要把从严治党的责任层层传导,延伸至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