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正式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明年起部分“民告官”案将跨区域审理
17.12.2015 10:15
本文来源: 杭州网
昨天上午,杭州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杭州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从明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包含县、县级市)两级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将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有这样一类案件,比如你是萧山区的一名商贩,萧山区某局对你进行了行政处罚。你选择向该局的人民政府,也就是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区政府认为行政处罚是正确的,决定维持原行政处罚。你表示不服,于是将该局和区政府一起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过去,这类案件大多由各区县的基层法院负责审理,在这样的情况下,行政审判可能难以摆脱行政干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困扰行政诉讼,“民告官”的案件多数都以原告败诉而告终。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四五改革纲要》中明确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可以较好地实现法院与行政区域的适当分离。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市民在和行政机关打官司时,会觉得自己处于劣势。而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是浙江省唯一一家跨区域的法院,和任何地方政府都不相关,在审理市、县、区政府作被告的案子时,具有先天的优势。”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的新闻发言人章浩说,预计明年,由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有望突破300件。
另据了解,湖州的德清法院在2014年开始试行这种由第三方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16个月的时间里,收案400多起,在已结案的280多起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超过20%,比之前高出不少。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张鹏 通讯员 钟法 编辑:郑海云本文来源: 杭州网
17.12.201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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