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开出首例“按日计罚”环保罚单

24.04.2015  12:03

桐庐一工厂累计偷排8天被罚近30万元

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于今年起实施,其中,“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行政拘留”等被视作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新的执法利器。

近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桐庐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浙江凯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在生产,外排废水量很大,而且有一股明显的腥味。凭借过往执法经验,执法人员随即现场对其外排废水取样送检。经查,该厂主要从事动物肠衣、肝素钠生产,是当地重要农产品加工企业,其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的桐庐富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在通过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后确定,该厂外排废水氨氮、总磷浓度超标(氨氮191mg/L、总磷27.5mg/L,依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规定的标准:氨氮35mg/L、总磷8mg/L)。4月2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明确告知如仍继续违法排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4月9日,执法人员根据《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条,对其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再次对废水取样送检,经监测,其氨氮、总磷浓度虽有一定下降(氨氮138mg/L、总磷12.5mg/L),但仍超过了环保标准。该企业并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其超标违法行为仍在继续。

根据“按日计罚”相关法规要求,自责令改正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4月2日)起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4月9日)止累计计算罚金,一共8天,以该企业首次违法处罚3.7万元计算,实际累计8天违法排放,应按日连续处罚其29.6万元,与原处罚金额合并后共计33.3万元。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凌怡 通讯员 裴斐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