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孔海龙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02.02.2016  14:02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温州市原副市长孔海龙(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海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孔海龙,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孔海龙利用其担任缙云县县长、县委书记、温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