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架起部门信息资料共享"四桥梁"

25.06.2015  16:05

  为规范部门统计,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整体效能,近年来,杭州市统计局通过努力,在杭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架起了部门信息资料共享“四桥梁”,全面打通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信息孤岛。 

   桥梁一:建立部门资料报送统一平台。 为加强对部门数据资料的收集、管理,建立了市直部门数据资料报送统一平台。市直各部门一律通过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平台向市统计局报送数据资料,并在数据库中采用单指标存储方式,对指标采集频度、发布范围、发布时间等属性进行了定义。 

   桥梁二:建立部门统计报表报送制度。 为规范部门统计报表报送,制订出台了《杭州市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制度涵盖50余个市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将反映杭州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核算等各个领域的内容全面纳入部门统计报表制度,保证了部门制度的完整系统。同时,《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统计报表的统计内容、统计范围、数据来源和工作规范,要求各部门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按照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资料,做到数出有据,数符实际。 

   桥梁三:建立部门资料定期交流机制。 建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高规格、广覆盖的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扩大到41家,主要包括与国民经济核算、具有服务业全行业统计职能、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考核指标和监测评价任务的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联席会议不定期地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下设“一办四组”,实行常态化运作。各专项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信息资料的及时交流与工作的沟通。 

   桥梁四: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为规范、强化部门信息资料的报送,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杭州市综合考评办将部门统计考核纳入市直单位年终综合考评体系,制订了《市直单位统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计分和考核标准。同时还专门制定了年度的市直单位统计工作责任分解,对部门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的就按考评办法规定,年终考核扣分。通过统计工作年度专项考核,有力地促进了部门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进一步保障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与部门信息资料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