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林科院开展食用林产品例行抽检活动

30.06.2017  16:01

 

  为切实保障杭州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林科办[2017]7号)等文件要求,杭州市林科院联合市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以及省林产品检测站对临安等地抽检野生动物产品、驯养动物饮用水和饲料。

  此次重点抽检了临安宇明石鸡(刺胸蛙)养殖场、临安倍博石蛙养殖场和临安昌化金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养殖基地的刺胸蛙,进行现场抽样。另外,还对临安向日葵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驯鹿养殖基地的饲料和饮用水进行抽样。

  此次抽检的蛙类将进行金霉素、土霉素和四环素的检测,动物饲料和饮用水将按照饲料卫生标准和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具体检测结果将近期公布。(杭州市林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