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草案”祭出严规
在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焦点一: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哪些责任?
一间房子的安全责任人是谁?房子出了事谁首先得负责?按照《草案》的解释,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人不得以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间的约定为由,拒不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这些规定,在出租房屋的过程中,房屋的所有人对房屋的使用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房东再不能一租了事。
焦点二:房屋强制安全鉴定情形有哪些?
什么样的情况要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草案》规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此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商场等大中型公共建筑的安全鉴定作出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还应当在房屋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焦点三:如何加强建筑幕墙安全管理?
房子越来越漂亮,建筑上的幕墙也用得越来越多,但是这些幕墙玻璃要是掉下来一块,那可是致命的。《草案》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筑幕墙检查进行规范:建筑幕墙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至少每10年对建筑幕墙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测鉴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建筑幕墙检测资质单位对建筑幕墙进行鉴定:面板、连接构件或者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现象;遭受风暴、地震、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来源:《杭州日报》)
链接: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出台过程
列入2015年度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
修订草案、向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及相关调研工作
草案修订初稿完成向市法制办报送草案材料
市法制办就修订草案进行多途径意见征求并进行论证、完善修改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的草案提交市人大
市人大开展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修改完善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草案
修订后的《条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