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局探索"温情"执法检查效果显著
统计执法检查为的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关键是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主动配合与理解,否则统计执法检查效果就要打折扣。为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效果,杭州市统计局积极探索“温情”执法,取得了企业的理解与配合,实现了较好的统计执法检查效果。
——执法检查之前,“温情”提示 。先是各类专业筛选出执法检查对象,然后提前向被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通知书将执法检查的具体日期、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企业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一一“温情”地告知被执法检查对象,让被执法检查单位心中有数,做好相关准备,到时主动配合统计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之中,“温情”服务 。统计执法是手段,提高数据质量是目的。为通过统计执法来提高数据质量,杭州市局始终将“温情”服务贯穿于现场执法始终。 一是 热情宣传。向被检查单位赠送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宣传企业依法准确如实填报统计数据与履行好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使企业树立起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的责任感与主人感。 二是 真情服务。参加1+X执法检查的专业人员,主动地征求企业统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被检查企业分析上报统计数据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耐心讲解统计报表制度的概念和填报口径,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原始记录,规范统计资料档案,夯实企业统计基础。
——执法检查之后,“温情”告知。 在执法检查进入程序后,杭州市局执法检查人员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同时做好报表填报依据原始记录、财务资料等相关资料的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为使被处罚对象乐于接受,口服心服,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要求,“温情”告知执法对象拟处罚的意见,说明处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受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在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后,对于较大数额的罚款等严重的处罚,则还告知其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对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定性和处罚上秉持:“可定可不定的”,选择“不定”;“可上可下的”,选择“下”;“可罚可不罚的”,选择“不罚”,重在当面指出问题,告之其纠错的方法,杜绝以后不犯类似错误,使企业真诚接受,真心改正,从而提升源头数据质量,最终实现统计执法检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