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11月7日举行

26.10.2017  07:47

拼车的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明确?

市人大邀您参加“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

杭州要修订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将网约车也纳入管理,如果你对此很关心,有相应的建议意见,可以去报名参加《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

11月7日14:00,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在解放路226号新侨饭店,举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

凡是杭州市居民或者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作为陈述人或者报名参加旁听。本次听证会设立15个陈述席和30个旁听席。听证陈述人根据报名者所代表的利益群体、所在的区域范围以及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

条例修订草案,在杭州人大网(www.hzrd.gov.cn)上可以查阅。

听证内容主要有六大类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修订草案规定的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条件、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条件,这些条件是否合理?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制度,授权政府以车辆经营权的投放为手段对巡游出租汽车数量实行动态调控,明确车辆经营权的有效期为六年,并将车辆经营权分为存量经营权和新增经营权两类,在期满处理、交易转让等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同时还明确了应当注销车辆经营权的四种情形,这些制度是否符合我市实际并且合理?

出租汽车运输证和车辆条件——

修订草案规定了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许可条件,这些条件是否合理?是否需要明确车辆应当投保的保险种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否需要安装顶灯、喷涂颜色和标志标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不超过六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不超过八年,是否合理?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

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许可条件是否合理?修订草案明确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既可以驾驶巡游客运出租汽车,也可以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否符合我市实际并且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