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获表决通过
《条例》对国际化目标、产业国际化、城市环境国际化、公共服务国际化、文化国际交流融合等都作出了规定。
越来越通达的城市交通、生机勃勃的创新活力、日益提升的城市环境和文明水平……一次次美丽的蝶变,正在加速杭州迈向城市国际化的步伐。4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通过地方立法促进城市国际化,在全国还是首例。这是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城市国际化,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为这一战略落实落地提供了法制保障。
注重人才国际化
展现包容开放气度
《条例》共7章60条,对国际化目标、产业国际化、城市环境国际化、公共服务国际化、文化国际交流融合等都作出了规定。
《条例》提出,城市国际化的目标是,发挥和增强创新活力之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态文明之都、东方品质之城的优势,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国际会议目的地城市、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东方文化国际交流重要城市,形成一流生态宜居环境、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枢纽、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
当前,杭州正在全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条例》对招才引才也作出了相应激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际人才引进制度,为引进人才在居住、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建设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园;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外籍专家人才库,完善工作机制,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人才支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开展本地人才
海外培训、国际交流活动。
《条例》充分展现出包容、开放的态度。《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学校聘请境外教师,加强培训和管理;鼓励境外学生来杭州学习实习。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来杭州与本地高校合作办学;根据外籍人才居住和引进等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采纳多方意见
体现科学民主要求
经过初审、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市人大常委会对原草案进行了多项修改,大大小小的修改达百余处,使法规规定更为明晰,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先后赴市政协征求部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征求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层联系点及市人大代表的意见,还与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外侨办等部门多次研究,在杭州人大网、杭州人大发布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开门立法,更多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吸纳。有意见提出,产业国际化部分应当体现杭州特色产业。于是在《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各自增加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国家新批准的综合保税区等内容,明确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前沿产业;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智慧化的综合保税区,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服务业领域国际合作,引进国际高端服务企业,支持建设金融、科技、文化和国际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赵芳洲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