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召开《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03.12.2015  01:51
  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杭州市首部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新法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垃圾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11月30日上午,杭州市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起草制定工作情况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为今后贯彻落实《条例》创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新闻发布会上,首先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丁忠芳通报了《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共九章七十四条,主要规范了适用范围、生活垃圾设施的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施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的促进措施、政府部门齐抓共管、行政处罚等十个方面的内容。丁忠芳副主任指出,行政处罚不是目的,其作用是督促有关个人和单位遵守法规规定,《条例》也规定执法部门一般先要求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予改正的才依法予以处罚,以期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路江通在新闻发布会上作讲话,对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近年来,杭州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垃圾处理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垃圾处理设施大多处于满负荷运行,城市“出口”问题形势严峻,《条例》的出台,将对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起到极大推进作用。二是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要认真制定全面宣传工作方案,全方位、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条例》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履好职、尽好责,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执行,全力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着力提高《条例》的实施效果。要做到守土有责、责任落实,针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考虑好具体的应对措施;要突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增强执法威慑力;要加强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工委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条例贯彻到位、执行到位,并达到预期立法效果。
  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彭保华代表市城管委作贯彻落实《条例》表态发言。彭保华副主任发言指出,近年来,该市城管部门全力以赴参与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条例》的制定出台和贯彻落实,给该市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有效抓手和行为规范,城管部门既深受鼓舞,又深感责任重大。彭保华副主任表示,该市城管部门将在已做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完善细化宣传工作方案,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深化《条例》宣传,开展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做到《条例》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努力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入脑入心;同时,将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以狮子率队的狠劲、燕子垒窝的恒劲、老牛爬坡的韧劲,持之以恒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条例》,为该市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做出应有贡献。
  来自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委,市直各相关部门,在杭媒体记者等120余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此前,杭州市城管委已编印《条例》单行本、《知识问答》各2万册以及《垃圾分类操作指导》30万册,并于11月20日举办了《条例》学习培训会,组织各区城管局、各街道、乡镇和市相关部门20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对《条例》内容进行逐条解读,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条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