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杭州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号区域的管理通告
29.02.2016 18:33
本文来源: 公安局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调整杭州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号区域的管理通告
为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调整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号的区域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6年3月6日零时起,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合围的杭州市区所有城市道路上,禁止机动车辆鸣号。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禁止鸣号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禁止鸣号的区域内鸣号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2月29日
本文来源: 公安局
29.02.2016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