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廉租房收入标准放宽至 人均1860元/月

01.12.2015  09:03

55户家庭昨起可领资格证

昨天起,符合2015年第11期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55户家庭,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领取《资格证》的截止时间为12月4日。

杭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有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等三种形式。目前,杭州市主城区已实行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市区家庭如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且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均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住建局申请廉租住房。

近日,根据杭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对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744元的调整,市住保房管局将市区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条件从人均1650元(含)/月放宽至1860元(含)/月。

另外,按照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因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变化,若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转廉租房的相关手续,享受原地承租或货币补贴等保障。

据悉,本期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中实物配租26户、货币补贴20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转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为9户。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陈贲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