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注销通告
14.01.2017 10:03
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7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2008〕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8〕17号)、《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验证公告》规定,经审核,共195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逾期未办理验证手续,决定撤销上述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注销其《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现予以通告。
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7年1月14日
本文来源: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14.01.2017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