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示

17.04.2015  17:54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幼儿、家长和托幼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学前教育1+4新政和《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杭州城区实际,本局制定了《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方案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向杭州市教育局提出。
  联系电话:8702556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下载:《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杭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