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定新规,严打“地沟油”
提到食用油的安全问题,多数人头脑里闪过的第一个词都是“地沟油”。各种来路可疑、非法炼制的回收油脂一旦流向餐桌,必将对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
为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0号),杭州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听证。
在生产加工环节,《意见》规定,禁止食用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向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用油”。也就是说,无预先定量包装,无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的食用油以及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的预包装食用油,不得出售。食用油经营者和餐饮单位,也禁止采购和销售“散装食用油”。
作为食用油的消费终端,餐饮服务环节显得尤为关键。《意见》要求,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弃油脂处置制度及记录台账,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统一收运、集中处理餐厨废弃油脂,并签订委托处置协议。禁止委托身份不明的人员回收废弃油脂。
杭州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网络销售者、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配送单位、偏远地区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纳入监管重点。将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涉罪线索和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走私食用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俗话说堵不如疏,废弃油脂有更好的去处,能更好地防范“地沟油”的产生。根据《意见》,杭州将加快推进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新培育一批与杭州城市协调发展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还要积极构建废弃油脂轨迹运行系统,按“三统一”(统一车辆标志、统一作业服装、统一佩戴标识)要求,实行废弃油脂密闭化运输和GPS跟踪,提高处置车辆和人员的可识别度,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何晟 编辑:尹文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