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杭州在国内率先为公共自行车立法
新闻导读: 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已经是杭州人非常欢迎、不能缺少的一项交通工具。但目前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了一些问题,如公共自行车或停车棚老化了、不安全了,能不能报废?报废标准是什么?市人大代表、杭州公交集团董事长黄志耀在“两会”上建议:杭州应在全国率先为公共自行车立法。
公共自行车没还好被人骑走了,该扣我的钱吗?
骑车意外受伤或者发生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杭州的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推出已经6年多时间了,96%以上的租用都是在1小时内还车的,租车人不用花一分钱。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已经是杭州人非常欢迎、不能缺少的一项交通工具。
“但目前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了一些问题,如公共自行车或停车棚老化了、不安全了,能不能报废?报废标准是什么?带宝宝座椅的公共自行车,那么受欢迎,却没有可对照的安全标准,骑车时发生意外受伤了,责任由谁承担?
“这些都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杭州在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建议在立法上也要走在全国前面。应该超前考虑,尽快制订《杭州市公共自行车管理条例》。”
市人大代表、杭州公交集团董事长黄志耀在“两会”上建议:杭州应在全国率先为公共自行车立法。
骑车意外受伤,如何界定责任?
“我已经还了自行车,只是没还好,让别人骑走了。我认为自行车公司不应该扣我的钱,应该去找那个把车骑走的人。”
目前,对于使用不当或在使用过程中公共自行车被盗,很多市民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只有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偷车、恶意损坏服务点设施、故意拆换公共自行车零部件等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并制订相应的处罚标准,才能解决这种社会资源被损坏、占用的问题。
新小区配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点
怎么配、配多少没有相应规划
还有配套建设的问题。
2010年,杭州制订了《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发展专项规划》,对新建建筑明确了配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的相关标准和意见。
但规划没有对公共自行车数量,提出与机动车、非机动车一样量化配建标准,导致在实际项目审批中缺乏依据,随意性较大。制定细化、完善自行车服务点配建数量标准十分必要。
市中心区域建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限于条件,大部分只能设置在人行道上,还有一部分会占用绿地及私人用地。
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规定,市政管理部门需对占用人行道的单位收取占道使用费,绿化部门要收取占绿费用。考虑到杭州公共自行车免费、公益性服务,这部分钱目前是申请减免的,由于缺乏相应法律依据,操作上存在难度。
由于城市道路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引起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电缆挖断或被盗,服务亭内设备设施被盗等问题,经常发生。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的正常营运很受影响,给市民出行也带来了不便。
只有通过立法规范施工要求,明确责任和义务主体,才能确保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杭州是国内首个推出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的城市,在杭州“五位一体”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公共自行车解决了很多人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但作为一项普惠市民的民生工程,公共自行车在系统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
在保障骑车安全方面。市民、游客在免费使用公共自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怎么界定责任,由哪一方承担?
目前,公共自行车公司对所有公共自行车都投保了骑车人与第三方责任险,对车辆的维修与保养也建立了严格的规范,但骑车风险仍然存在。杭州公共自行车的日租用量最高已达到41.68万人次,百万分之一的风险也会涉及0.4人,保额以外产生的费用,是由免费享受服务的市民群众或外地游客承担,还是由提供免费、公益服务的公共自行车公司承担?
说起这个问题,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总经理陶雪军也要挠头:“目前没有法律可依,出现这种情况,就只有通过协商或司法解决,所以我们非常希望通过立法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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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制图 沈浩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