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业就业新政的“加减乘除”

08.01.2016  09:45

杭州创业就业新政的“加减乘除

 ——《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27条新政解读

●劳动者(含在校大学生)在市区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人员创业园内或者市区范围内租赁房屋创业的,可分别享受园内、园外房租补贴

●原有《失业证》《就业援助证》《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四证合一,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证

●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创业,达到一定网络销售额且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条件的,补贴标准上浮20%

●为科研人员创业免去后顾之忧

去年1月,杭州出台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人才27条新政”,其扶持力度走在了全国前列。

新年伊始,我市为创业就业人员再次送上“大礼包”,正式出台《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同样也是27条鼓励创业创新的新政,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活力。

谈及创业,大家最关心的创业资金、经营场所、税收政策、行政审批等问题,都悉数纳入这“27条”之中。

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主要变化

一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增加

旧 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新 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

二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延长一年

旧 贴息期不超过3年 新 延长至不超过4年

三 小微企业招用大学生后“奖励贷款”贴息期延长一年

旧 小微企业招收毕业2年以内大学生达到职工总数2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合同、缴纳社保的,可最高贷3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期不超过3年。

新 小微企业招收毕业5年以内大学生达到职工总数20%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保满1年的,可最高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不超过4年。

新增:提供免费经营场地

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企业入园的,在3年内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

旧 2014版政策 新 2015版新政

创业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创业,可申请创业项目无偿资助,标准为2万元至20万元。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助标准从现有月300元,提高到500元;

在校大学生、劳动者在市区自主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般额度为30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创项目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其中,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不设毕业年限)、市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残疾人)、城镇专业复退军人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员实行50%贴息。

就业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个人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的企业实行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实行50%贴息,贴息标准按基础利率执行,贴息期限不超过4年。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培训

参加见习训练的大学生,可享受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生活补贴和每半年50元的综合商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培训机构按规定直接培养或输送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可根据培养人数和技能等级,按每人500—1000元的标准享受资助。每吸纳1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可享受1000元的资助。被评选为杭州市职业技能品牌培训机构和品牌培训项目的,可分别享受8万元和3万元的资助。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其中,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从失业1年以上人员扩大到半年以上人员,按规定减免企业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补贴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确定。

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企业入园的,在3年内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

新建或改建一批小微创业园,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园的,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园内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3元/平方米/天。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转业复退军人在创业园外市区范围内租赁房屋的,3年内可享受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和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

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认定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简政放权。全面落实“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

减少证件。将原有杭州市失业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证,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市区常住人口,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在政策转型过程中,将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目前,市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促进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等10余个相关配套文件,并于本月底前出台。如有疑问,可致电12333或到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咨询。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徐墉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