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新规 流动人口居住证3年内未"补签"要重办

28.12.2017  14:21

  杭州的“魅力值”有多高?不妨看看流动人口数量。目前,杭州市区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早已突破580万。这支庞大,且还将不断壮大的“队伍”,在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给杭州的流动人口管理加了压。

  昨天,杭州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上表决并通过了《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规定(修订草案)》)。此《规定(修订草案)》主要是对2011年颁布实施的《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进行完善,并对此前审议的修改稿再完善,包括增加了老条例中没有的登记信息确认制度、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等内容。

   ●新增登记信息确认制度

  3年内未“补签”居住证要重新办

  “流动人口拟在本市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昨天,杭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规终于敲定,条例的“有增有减”更是完善了杭州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其中就有不少新面孔。

  比如,有时候总有人忙着忘记时间,以至于居住证过了规定的“有效期”。对此,新规增添了老条例中没有的登记信息确认制度,即“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这意味着,流动人口须每满一年“签到”一次,因为《规定(修订草案)》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也就是说,要是过了一年的“有效期”,流动人口在中止期间是不计入居住时间的。

  虽然补办签注手续,可以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时间也会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若是功能中止连续满3年,就要重新办证了。

   ●杭州市区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个人信用、荣誉奖项、社会服务等也是分值指标的一部分

  《规定(修订草案)》中一大亮点,是杭州市区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即通过设置流动人口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量化为相应的分值,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的原则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和便利内容。

  也就是说,拿杭州的居住证,在市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就可以作为常住人口,除可享受省规定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外,还可按照杭州的有关规定享受到一些公共服务,比如在接受学前教育、接受特殊困难救助、享受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的“优待”。

  至于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规定(修订草案)》明确,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流动人口的年龄、文化程度、职称和技能水平、就业及参加社保情况、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基础分指标。此外,根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个人信用、荣誉奖项、社会服务等内容也被写进了新规,成为了加分、减分指标中的一份子。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据悉,《规定(修订草案)》经报省人大表决通过后实施。记者 王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