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3月11日,国内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经营的,应当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工商登记信息。
数据显示,浙江省杭州市共有网络交易经营主体47万家,在淘宝、天猫网络交易平台上从事经营的主体已超过900万家。去年杭州网购市场规模突破2万亿元,成为目前国内网络市场交易最活跃的地区。
在网络交易迅猛发展的同时,网络维权投诉量也逐年增长。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期研究网购市场特点,针对网络交易不规范行为,牵头制定了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指出,未提交工商登记信息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平台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平台经营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特别规定了在网络交易中不得从事的系列活动,包括恶意实施批量购买后批量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行为损害他人利益,利用技术手段干扰搜索、排名结果,损害他人利益等。对于如天猫、淘宝等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该办法规定如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搜索、排名服务的,应当对有偿搜索、排名结果进行区分并予标记。
此外,对于消费者给差评受到卖家骚扰甚至威胁的情况,该办法也给出了处罚办法:骚扰或者威胁消费者,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务评价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编后
网络交易繁荣更需强化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依法管理,以网络交易的全过程为规范对象,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诚信体系建设,明确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义务,旨在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日前已获准设立,严格依法管网无疑将为网络经济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