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10条措施
今天,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推出了导向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十条措施。
一、加强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和统筹引导
完善土地供应调控机制,统筹安排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对土地出让实行统一管理,市区范围内经营性用地(不含工业用地)出让方案需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完善库存商品房消化周期监测机制,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规模、结构、节奏和时序,有效协调不同区域的住宅、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对商品住宅供应明显偏少、房价上涨较快的区域,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商品住宅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区域,适当减少或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非住宅库存明显偏多或在建非住宅规模较大的区域,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用地供应。
二、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推进力度
认真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15〕5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货币化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40号),严格控制拆迁安置房建设,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鼓励全部实施货币化安置;对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房补偿,原则上实施“1+X”综合安置办法,被补偿人可选择1套实物安置房,其余安置面积实行货币化补偿,鼓励被补偿人选择全部货币化补偿安置。被征收人(被补偿人)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住宅,购房成交价不超过货币补偿额的,免征新购住宅契税;超过货币补偿额的,对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各实施主体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
市本级全面实施公租房货币补贴制度,暂停新选址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暂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受理。
进一步落实人才住房货币化购房租房补贴政策。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