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杭州主城区存量房交易手续调整

01.11.2016  00:12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方便办事群众,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房[2016]89号)文件精神,近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和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对主城区存量房交易手续进行了调整。明日起,杭州主城区将启用调整后的存量房交易手续流程。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在以前的存量房交易中,由房屋交易窗口先受理交易人的申请,之后交易人再到财税窗口申报纳税,最后交易人领取房屋交易告知单。期间等待缴税流程的时间较长。

此次存量房交易手续调整为:房产交易人先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存量房交易的确认手续(领取《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告知单》),后向市地税部门办理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其它办理流程保持不变;范围包括杭州市主城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房产。




(冬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