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平米的厨房里放了6个煤气瓶,这让闻潮派出所民警大吃一惊。
6月19日,闻潮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梦情湾小区的沿街商铺开展检查,在一家名叫“重庆小面”的面馆后厨,发现了6个15公斤装液化气瓶。
看着一个个煤气瓶被搬出来,附近居民七嘴八舌地说,“一个煤气瓶就是一颗炸弹啊”,“没想到我们天天住在炸药库旁边”。
面馆老板朱某说,知道放这么多煤气瓶在厨房有隐患,但店里消耗煤气比较快,一次买一瓶太费事,“多买几瓶慢慢用,而且还可以便宜点。”
民警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像这家面馆的厨房,最多可以存放两个这样的煤气瓶,超过就要找个通风好的房间单独存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朱某被闻潮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五日。
民警提醒餐饮经营者,一定要使用正规液化气站点的煤气,定期更换灶具、橡胶管、拒绝使用超期瓶,更不能贪小便宜去买“黑煤气”。“那些非法经营黑煤气的,使用低价收购的超期瓶,或者通过在液化气中掺混二甲醚、水以及短斤缺两等方式获利。这样的瓶装液化气,容易引发燃气泄漏及爆炸事故。”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