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出台20条举措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健康快速发展
本报讯 浙江是网络经济大省。据统计,截止2015年4月底,浙江网络零售额达1720.8亿元,同比增长34.7%;居民网络消费额达904.55亿元,同比增长26.86%。浙江省工商局始终把“优化网络环境、做强网络经济”作为网络监管服务的首要职责,坚持服务优先,培育先导,不仅做好网络市场秩序的监管者,更要做好促进网络交易平台快速健康发展的服务者。
日前,浙江省工商局专门出台《关于发挥工商职能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推出降低网络创业准入门槛、扩大信息数据公开、实施网络品牌创建工程、指导阿里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网络消费维权预警机制等五大方面20条措施,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健康快速发展。6月9日,浙江省工商局还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了《联合打假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立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协作处理、案件协查、数据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
降门槛———优化网络创业创新环境
自去年启动以降低商事主体登记门槛为核心的商事登记制度以来,浙江工商部门充分发挥改革先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年检改年报,放宽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商事制度改革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业热情。此次为加快推进浙江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工商部门将进一步推出市场准入的便利化举措,把互联网的风口开得更大。
支持阿里巴巴集团拓宽经营领域。为阿里巴巴集团开展电子商务、蚂蚁金融、菜鸟物流、大数据云计算、网络广告、跨境贸易服务及其他互联网服务,提供便捷优质商事登记服务。
在企业注册登记上引入“互联网+”理念,对从事互联网相关行业的企业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一次审验、即时发照。
全面实行“先照后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目录,凡法律未设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以及未列入国务院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一律不作为前置审批要求。
积极助推阿里系平台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按照全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总体安排,开展以“当好店小二、服务助成长”为主题的“全省万名工商(市场监管)干部连万家小微企业”服务活动。
树信用 ——— 构建网络诚信经营体系
信用是企业的生存之道、发展之要,也是构建信息时代社会规则体系的一个重要着力点。而网络诚信体系构建,更直接关系到网络生态的良性健康发展。当前,网络所出现的虚假交易、炒作信用等行为令人深恶痛绝。为此,浙江工商将扩大信息数据公开,指导阿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为载体,建设开放式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征集公开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信息资源,为阿里巴巴集团提供所需的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依法向阿里巴巴集团公开所需的浙江省驰名、著名商标和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基本信息。
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对平台内网络经营者的工商注册登记数据进行身份审核认证,为阿里系平台内网络经营者加贴营业执照标识提供便利。
指导阿里系平台规范和完善各类规则、协议。帮助阿里巴巴集团完善阿里系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在阿里系平台内网络经营者信用中增加披露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信息。加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将阿里系平台内优质电商企业列为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重点培育对象。
鼓励阿里系平台内共产党员商户开展网上“亮身份、亮承诺、亮诚信”活动,自觉践行零假货营销承诺,切实营造诚信经营的线上线下良好氛围。
创品牌———提升网商品牌竞争力
创建自主品牌在当前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极为迫切。浙江工商将大力实施网络品牌创建工程,支持阿里系平台网络品牌的发展。
加强商标知识普及宣传和行政指导,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品牌培育发展,努力提高阿里系平台内网络经营者的商品品牌意识,促进其提高商标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使自主创新、自主品牌成为网络经营者的核心竞争力。
鼓励阿里巴巴集团建立品牌指导站,强化对品牌建设的服务、指导和管理。遴选一批阿里系平台内的网络经营者,指导申请商标注册;建立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培育库,培育一批网点类驰著名商标企业,对网络经营者品牌申报驰著名商标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指导商标协会组织发布一批网店品牌排行榜,在网络经营者中营造重视商标品牌、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良好氛围。
支持阿里巴巴集团与品牌权利人、行业协会建立深度交流合作机制。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
促规范——净化网络经营市场秩序
指导阿里系平台加强对通过其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检查监控,指导建立和完善数据分析模型,共享监控数据。建立畅通的信息通报制度,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及时向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制止。
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打假协作,指导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团队开展工作,完善案件线索协查和及时反馈制度。探索适应网络案件多点、跨区、隐蔽等特点的查办机制,建立省内网络案件协查移送制度。
部署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运用工商部门和阿里巴巴集团的大数据,对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的网络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传销、合同欺诈等网络经营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净化网络经营市场秩序。
强维权————健全网络消费维权预警机制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爆发,网络购物正在逐渐成为人们购物消费的重要渠道之一。据统计,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增长21.3%,其中网络购物增长48.7%,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渗透率年度首次突破10%。但在繁荣市场的背后,长期以来,消费者在遇到网购纠纷进行维权时,常常会遇到平台与入驻商家之间互相踢皮球的情况,多数情况下问题难以得到顺利解决。
为此,6月9日,浙江省工商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了《联合打假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立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协作处理、案件协查、数据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一方面,发挥“一室两站”(即工商驻淘宝联络室、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联络站)作用。指导阿里巴巴集团优化阿里系平台消费维权工作流程,建立售后消费维权保障体系和消费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完善消费赔付金制度,督促网络经营主体履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等规定,及时化解网络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推动国家级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及全省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的整合,加快形成12315专用电话、互联网、移动互联通讯多种方式并举的消费者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积极打造社会共治维权模式。
另外,浙江工商还将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测报告及网络消费预警信息,提升网络商品质量。